我真的一直不懂。

  為何學校會對於一個社團(或是音樂類型)做差別性的限制。
  至少以我的價值觀來看,怎麼都說不通。


  如果A社能借用演藝廳演出,而B社卻被駁回,其中能有什麼理由?

  或許他會說,熱音不適合演藝廳,演出效果不會好。
  但社團表演的好壞,影響到的是社團和觀眾,跟學校有什麼關係?
  不要講音樂性社團,就是康輔、惠他的社慶,學校有關心過「某某活動流程會影響到演出效果」嗎?怎麼現在忽然體貼起來了?
  不同的場地、不同的音樂,會有不一樣的演出方式。把音樂會辦好是社團的責任,也應該是社團自行運用經驗和所學,去盡力呈現。
  學校所要處理的,只是借出一個完好的場地,再收回,不是嗎?



  常久以來我就能感覺到,很多老師、主任對於熱音社抱持著偏見。
  我所看到的兩點問題,其一是我高一入學時,輔導學長就提的:「熱音社窩後面一堆菸屁股」。
  或許這是事實,也或許熱音社員的德行成績確實比較差(雖然這分數的道德鑑別力超低),但那不代表起因在於社團,或者壓抑社團的發展能改變什麼。
  就像英國研究說「資優生愛聽重金屬」,和「聽重金屬就能變資優生」是完全兩回事。


  第二是一般人,或右派大人們對「搖滾樂」的看法。

  我很直截地說,我真的不懂搖滾。搖滾的定義、基本架構、類種,對我來說都很陌生,甚至難以輕易解析一首歌(流行樂要容易多了)。但我對自己在各樂種的特色、風格上,還稍為有一點自信,因為我聽的音樂實在太雜了。
  正因我聽了各類音樂,才讓我了解到,音樂領域並沒有高低之分,有的話那也只存在個人心中。
  很多人視「聽古典樂」為有深度、有品味。但對我來說,搖滾才是一個深奧、難以摸索清楚的音樂領域。
  這只是個人音樂喜好的問題,而跟音樂課本上寫了什麼毫無關係。

  課本編寫總是慢一步的(生物課本很明顯),但你會發現爵士樂也出現在課本上了。
  我們所稱的「經典」,不也曾「流行」過?(何況搖滾樂現在已經不被叫「流行」了)
  總得有人扮演創造經典的人,不是嗎?

  這或許都太嚴肅了,回歸到音樂的本質,就是聽了感動、快樂,就好了。
  那搖滾不搖滾,三百年前或三十年前,差別在哪裡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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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
  今天原本要早睡,忽然就想打了一篇了XD
  很隨興,所以最後有些偏題,但無所謂啦!我要睡了。


  後記:
    就生員剩沒幾天就考試了,有點緊張。
    但我潛泳25公尺過了,筆試又是發考卷回家寫(誇張),應該好很多。
    唯一的問題是,救生四式400公尺要在10分內游完…


    後記:
      真的要睡了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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