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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先聲明,寫這篇文章絕不代表我鼓勵任何朋友抽菸或認為抽菸是無害的。

  只是在1/11這新法上路的日子有些積了許久的話就不吐不快。



  篇名其實來自陳正益先生在PChome雜誌專欄寫的文章。我看完感觸頗深,也頗認同。

  我一直覺得很多人,包括過去的我,都在用一個偏狹的角度來看待抽菸這件事。或許在法律禁止的國、高中生階段(未滿18歲),抽菸確實有某種派逆性的表徵或指標,但在成年人身上,抽菸標誌著什麼樣的人格特質?
  我不知道。

  至今我所看到、或知道有在抽菸的人無數,我仍無法為區分出一種屬於吃草人的特質。
  九月初我走進迴聲社辦前,就預期了濃重的菸味和叼著菸的學長姐。但踏進去後所認識的每一個人,在實際看見他(她)點菸之前,我都無法從外表、衣著、個性、成績、說話口氣……等等訊息判斷出他(她)有沒有抽菸。

  我想表達的就是,既然除了抽菸本身,沒有其他特質可以讓你判斷出一個人抽菸與否,那單就抽菸就在心中偏狹地認定某人的人格特質,特別是負面印象,是不是太過武斷了?

  你可以討厭一個人抽菸,但不必因為某人抽菸就認定他的邪惡。

  至少我會想到我的祖父、外公、叔伯舊舊們,又或者離不開菸(毒)癮的諸多藝術家。



  我這麼說,並不意味著我反對新菸害防制法。
  事實上,我不知道法律(或政府)是不是該用各種硬性的壓迫方式減低抽菸人口。
  如果辦個公投,我大概會猶豫很久到底該投贊成或否,因為我對正反雙方都是有些質疑的。

  對反方,我想問的是,如果你不質疑法律禁止毒品的正當性,那要如何解釋從一級毒品到菸的滑坡?

  然而對贊成的,也就是社會上(我猜想)多數的一群,難道這社會對吸菸一族的壓迫還不夠嗎?
  為什麼人們面對自己健康和快樂的選擇需要被其他人所批判?特別是當他們只是默默抽著菸的一群。(別忽略有許多菸槍總是小心翼翼的避開不抽菸的大眾)

  那為什麼吃草人必須忍受每包菸上驚悚的戒菸圖案,又接受社會的抨擊呢?

  沒有人要求在雞排店的招牌上必須貼著噁心的脂肪阻塞血管照片、或在電視機上標示著各種可能患發的眼疾,我們的公共區域更沒有設置「手機撥接區」防止那些害怕手機電磁波的人大腦受損。
  影響健康的因素有太多太多,什麼樣的要求是合理的?這問題需要被思考。


  而無論法律如何,我們都得為自己的健康負責,駕馭自己的克制力。
  至少我就可以完全克制桌前的一包Davidoff和Marlboro。





回聲樂團 - 煙硝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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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阿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